華僑大學簡介
華僑大學創辦於1960年,是周恩來總理親自批准設立、中國第一所以"華僑"命名的高等學府,是中國政府重點建設的綜合性大學,是首批獲得中國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準評估優秀的大學,是中國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中國面向海外開展華文教育的主要基地和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福建省"雙一流"建設高校。
華僑大學在福建省廈門市和泉州市均有校區,設有26個教學學院,90個學系,有18個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26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17個專業通過國際及國內專業認證。形成文理滲透、理工結合、工管相濟、協調發展的學科佈局,覆蓋11個學科門類。現有一級學科博士點9個、一級學科碩士點26個,專業學位碩士點22個,博士後流動站5個。工程學科進入ESI世界排名前5‰,材料科學、化學、計算機科學等3個學科居ESI前1%。
華僑大學以"面向海外、面向港澳臺"為辦學方針,堅持"為僑服務、傳播中華文化"的辦學宗旨和"會通中外、並育德才"的辦學理念,形成了"一校兩生、因材施教"的教學特色,以中華優秀文化為主導,博采世界各種進步文明之長,借鑒各國優秀文化,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形成了"一元主導,多元融合,和而不同"的校園文化,著力培養國際化、創新型、重實踐、有擔當的優秀人才。
建校六十年來,華僑大學培養的20萬餘名畢業生遍佈海內外,超過5萬名校友分佈在境外各地,主要集中在港澳臺及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其中培養澳門學生有6000餘人,也是擁有澳門在校學生最多的中國內地高校之一。
華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簡介
華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是華僑大學根據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對各種專業人才的大量需求,於1984年經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批准成立的一所成人高等教育學院。
華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圍繞"為僑服務、面向市場、保證品質、穩步發展"的辦學宗旨,根據學校發展的總體規劃,依託學校雄厚的師資力量、先進的儀器設備和豐富的書刊資料及良好的辦學環境,堅持以品質求生存,以創新求發展。多年來,依據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求,學院逐年調整專業和課程設置,先後開設有60多個成人類型本專科學歷專業。學院推廣並踐行終生學習理念,在繼續教育方面不斷開拓,先後成功舉辦各類培訓班,累積了有益的辦學經驗,為僑鄉的兩個文明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被評為泉州市先進繼續教育基地。
華僑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面向澳門香港臺灣自主招收成教學生項目
為適應澳門香港臺灣經濟發展需要,滿足澳門香港臺灣居民提升自身學歷的訴求,招收港澳臺境外生(永久居民)(大專及以上學歷均可報讀),開設專業如下:
專業 | 層次 | 學制 | 主要課程 | 學士學位 頒發學校 |
人力資源管理 | 專升本 | 3年 | 大學英語、管理學原理、人力資源管理、西方經濟學、財務管理學、工作分析方法與技術、培訓與開發管理、績效與薪酬管理、人力資源戰略與規劃等。 | 華僑大學 |
工商管理 | 大學英語、管理學原理、企業戰略管理、西方經濟學、經濟法、組織行為學、財務會計、生產與運營管理、財務管理、市場行銷等。 | |||
行政管理 | 大學英語、管理學原理、行政管理學、公共關係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公共經濟學、經濟法、公共事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公共政策學等。 | |||
法學 | 合同法、中國法制史、環境法、警察法、公司法、國際貿易法、澳門民商法概論、勞動與社會保障法、侵權行為法、證券法、金融法、犯罪法等 |
備註:港澳臺生免考學位英語;
本科畢業生符合《華僑大學授予繼續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者,可授予學士學位。
【招生對象】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澳門或香港或臺灣永久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的人士。
【報名資料】*報名表1份
*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
*《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正反面)復印件2張
*大專及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2張
*大專及以上學歷成績表
*學信網學歷電子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1.5寸半身白底彩色免冠證件照4張(另附電子檔,照片大小≤40KB,分辯率為480*640)
【入學考試】學校組織入學考試,科目為中國語文、數學、英文。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收費標準】(人民幣)每學年3000元
【學習年限】3年
【證書及學士學位】學生修滿規定學分,通過畢業及學士學位資格審核,準予畢業並頒發華僑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學以致用,助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