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韶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地方院校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华文化传承基地。
韶关学院举办高等教育始于1958年7月创办的韶关师范专科学校。1989年7月,韶关师范专科学校与1985年创办的韶关大学合并,1990年12月定名为韶关大学;2000年3月,韶关大学与1979年创办的韶关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韶关学院。2016年12月,学校被列为广东省人民政府、韶关市人民政府共建的本科高校。2018年3月,韶州师范分院正式并入学校。2018年12月,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21年1月,学校调整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韶关学院医学院正式并入学校。学校的办学目标定位是以师范教育为特色,以农学、工学为发展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区域性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录取照顾政策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优秀运动员在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后,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出具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后的运动成绩证明后,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2) 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3)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4)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
(5)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 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山区县考生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8) 其他符合教育部规定照顾对象的考生。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在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照顾政策若有变化,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总结政策加分:按身份证识别年满25周岁、三侨生、地市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凭有关证明、证书原件)等均可享受加20分待遇。
毕业与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经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达到培养目标的,将获得学院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信网可查,具备与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同等法律地位。报读优势
1、学制稳定,2.5年至3年可完成学业2、学历国家认可,学信网可查
3、0门槛入学,通过率高
4、专业实用性高,学习重难点突出
5、名师辅导,班主任全程跟踪学习
6、专业热门,难度低
7、升职加薪、入户、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