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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春国开电大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教育政策与法律第二次形考作业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5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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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形考作业_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5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0第二次形考作业_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5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0试卷总分:100得分:30一、单

第二次形考作业_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5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0

第二次形考作业_第二次形成性考核任务,第4-5章,权重:25,主观题需辅导教师评分0

试卷总分:100 得分:30

一、单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圆圈,每题2分,共20分)

1. 下列各项中,( )属于行政法规。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B. 《教师资格条例》国开搜题

C.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答案:


2.下列各项中,( )为教育法律关系的内容。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A. 学生受教育权

B. 学生隐私

C. 教师授课

D. 教室

答案:


3.教育法律的制定就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以法的形式和手段把国家的教育政策和( )的教育意愿固定下来,使之成为国家的意志。

A. 学生

B. 社会

C. 人民

D. 学生家长

答案:


4.教育法律的实施,不外乎两种方式,即:教育法律的适用和( )。

A. 教育法律的解释

B. 教育法律的遵守

C. 教育法律的监督

D. 教育法律的运行

答案:


5.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对有关法律规定所进行的解释,称为( )。

A. 学理解释

B. 法理解释

C. 法定解释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D. 无权解释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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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教育法律监督中,人民政协监督属于( )。

A. 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

B. 社会监督渝粤教育

C. 国家监督

D.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答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并于 ( ) 起开始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A. 1995.9.1

B. 2006.6.29

C. 1986.4.12

D. 2006.9.1

答案:


8.《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 ) 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A. 高级专业

B. 高级创新型国家开放大学作业答案

C. 高级应用型

D. 高级专门

答案:渝粤搜题


9.《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维护受教育者、( )的合法权益是学校应当履行的义务。

A. 其他教职工

B. 教师

C. 学生监护人

D. 教师及其他职工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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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某小学以活动场地有限为由,规定学生课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里走动或到操场上活动,侵犯了学生的( )。

A. 受教育权

B. 荣誉权

C. 名誉权渝粤题库,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D. 人身自由权

答案:


二、多项选择题(请点击你所选项目或该项目前的小方块,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每题2分,共10分)

11.教育法律与教育政策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两者的制定机关不同、表现形式不同( )。

A. 层次范围不同国家开放大学作业答案

B. 实施方式不同

C. 本质不同

D. 稳定程度不同

答案:


12.学校法律地位具有下述哪些特点:( )。

A. 强制性

B. 公共性

C. 公益性国开搜题

D. 多重性渝粤题库

答案:


13.下列各项中,( )属于制定学校章程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A. 要从本校实际出发,不生搬硬套别的学校的经验

B. 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C. 不能越权

D. 要将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

答案:国家开放大学作业答案


14.某校关于学生旷课、迟到等,将给予不同数额的罚款的规定,( )。

A. 违法,学校侵犯了学生的财产权

B. 不违法,学校应当严格要求学生

C. 不违法,学校有行政处罚权

D. 违法,学校只有行政处分权,没有行政处罚权

答案:


15.当前,我国中小学校的治理结构主要包括:( )等。

A. 教代会制度

B. 校长负责制国开形成性考核答案

C. 家长委员会制度

D. 学生参与制度

答案:


三、简答题 (每题10分,共30分)

16.简述教育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答案:<p>答:是指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应遵循bai的基du本准则, 也是各种教育行政执法形式都应zhi遵循的共有原则。一是遵循合法的原则,这是指教育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和法治精神进行管理,越权无效。这是现代法治国家行政活动的一条最基本的准则。二是遵循合理性原则,这是针对行政执法中享有的自由裁量权而提出的。行政机关应当是执行法律的机关,其行为皆应依法实施,但由于行政事务的复杂性,立法机关不可能通过严密的法律规范完全约束行政行为,不得不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承认行政机关享有一定程度的行为选择权,即自由裁量权。但与此同时,由于行政裁量权较少受到法律的约束,就出现了被滥用的事实或出现具体行政行为显失公正的后果。本着既能承认自由裁量权的作用,有应加强对自由裁量权的控制,在行政执法上坚持合理性原则。三是遵循权责统一原则,指在教育行政执法活动中,教育行政机关有权对教育行政相对人适用教育法律规范,同时,也要承担由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而引起的法律后果。即权利的行使和责任的承担要统一,不能只行使权力而不承担责任。<br></p>


17.简述学校能否开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违纪学生。

答案:<p>《义务教育法》规定不得开除学生,是由义务教育的性质决定的,目的是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义务教育是强制性教育,是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 不能因为学生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就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义务教育同非义务教育有所不同。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严重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br></p>


18.简述学校设立的基本条件。

答案:<p>&nbsp; 1)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必须有合格的教师;(3)必须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4)必须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nbsp;<br></p>


四、论述题 (本题20分)渝粤搜题

19.结合实际,谈谈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的学校享有权利的理解和认识。

答案:<p>&nbsp; 根据我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这是指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是学生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非法剥夺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有权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课堂教学、讲座、课堂讨论、观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活动,有平等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的权利。(2)获得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的权利这是指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这是学生获得国家各种经济资助的权利。奖学金是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和报考国家重点保证的、特殊的、条件艰苦的专业的学生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鼓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贷学金是指为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而设立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通过学校申请贷学金,这是受教育者得以享受法律保护的平等权利。助学金是指为使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劳动获得报酬,资助完成学业的经济资助制度。凡是符合规定的学生都有权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并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学生的助学金。(3)获得公正评价和证书的权利这是指学生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其主要包括两方面:其一,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是指学生有权在德、智、体等方面获得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的一视同仁的客观评价。学生应按照规定接受学校和教师对其学业成绩和学生行为准则的品行考核,学校和教师应当根据规定的要求,对学生做出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评价。其二,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是学生的一项重大权利,学校应依法执行。(4)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指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学生的合法权益包括许多方面,如人身权、财产权等。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对学校的处罚、处分不服时,学生有权提出申诉,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受理,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这是指学生除了享有以上四项权利外,还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教育法》赋予学生享有以上四项基本权利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权利。例如,&lt;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以保护未成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权利等。(6)在论述过程中,需结合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说明。 &nbsp;<br></p>


五、案例分析题(本题20分)

20.【基本要求】


1)根据所给的案例材料,运用本课程所学理论进行分析论证。


2)要结合实际,说明自己的观点和认识,理论运用要恰当,逻辑阐述要清楚,观点陈述要明确。


3)字数不少于300字。

校长儿子办婚礼 13所学校停课一天


【案例简介】


吴校长的儿子28号结婚!在关家乡,乡中心校吴校长儿子要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就像长了翅膀,迅速传遍全乡。然而,这原本是喜事一桩,却惹出了麻烦


关家乡共有14所中小学校,教师142人,在校学生2822人。因为吴校长在该乡教育系统工作多年,和许多老师有来往。不少教师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均陆续向所在学校请假,提出届时要去参加婚礼。


为方便老师们参加婚礼,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发生了:全乡除1个教学点外,其他13所中小学均分别通过校委会等方式,研究调整了上课时间,决定于20091228日放假1天。其中,有12所学校拟将当天的课程提前到20091226;另1所学校则拟将当天的课程调整到2010年元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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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日婚礼当天,共有13名校长和68名教师参加了吴校长儿子的婚礼,导致关家乡13所学校的2822名学生停课一天,141名教师放假1天。


给学生们放假1天是为了老师们去参加婚宴,这件事在社会上影响恶劣。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地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纪检、监察人员深入关家乡调查,并对吴校长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试分析】

国开搜题

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哪些?

渝粤题库,我们的目标是要做全覆盖、全正确的答案搜索服务。

2. 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


3. 当事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 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答案:<p>答:(1 主体分析: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 学校、 班主任、 学生王聪及其家长(2 法理分析: 本案是一起由学校拒收因车祸而休学学生所引发的法律纠纷, 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我国《宪法》 和《教育法》 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 规定:公民不分民族、 种族、 性别、 职业、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 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义务教育法》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并为其学习、 康复提供帮助。本案中, 学生王聪已基本痊愈出院, 只是眼睛还没好利索, 但已能在家靠请来的家教维持学业了。 而该校不让其继续上学的做法违反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 的有关规定, 侵犯了学生王聪的受教育权。《义务教育法》 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 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本案中, 王聪因车祸住院治疗而忘记办理休学手续, 是违反了学校的管理制度, 但其家长多次要求补办休学手续, 而学校却执意不肯, 并劝其转学, 相当于变相开除了王聪, 则违反了《义务教育法》 的有关规定。(3 责任分析:《教育法》 规定:学校或者教师在义务教育工作中违反教育法、 教师法规定的, 依照教育法、 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处罚。《义务教育法》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 胁迫或者诱骗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少年失学、 辍学的 据此, 该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并尽快让学生王聪返校上课。(4 启示分析: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为: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儿童、 少年的合法权利, 学校和班主任老师应增加法治意识, 尊重学生的受教育权, 应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不能因为学生受伤休学养病而剥夺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得随意开除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生应增强维权意识, 当自身的受教育权受到侵犯时,应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加以解决, 如: 可向学校所在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等, 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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