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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2019-09-28 16:21:13       时间:百年教育职业培训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及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教职成〔2019〕12 号)精神,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 筹做好计划安排、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 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扩大我区高等职业教育规 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能力,切实做好我区高职扩招的各项工作,经研究,制订本实施 方案。

一、目标任务

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 重大发展机遇,更是补齐我区高等教育发展短板、缩短发展差距 的重要机会,2019 年我区要完成 6.21 万高职扩招任务。全日制学历群.jpg

二、具体措施

(一)做好招生计划分配工作。 综合考虑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 2019 年各 校扩招计划安排。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 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进一 步提高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在高职总招生计划中的比重,增加 高职单独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高职对口中职招生计划。针对退 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 职业农民。高职院校要加强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 作,加大残疾学生培养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 教育。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 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 育和继续教育,为各类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

(二)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对扩招工作决策部署 的重要意义,宣传我区高职扩招工作,做好具体政策措施的解读。 鼓励招生院校面向不同群体进行自主宣传,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与配合。同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 好社会氛围。

(三)做好高考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对象。
区内所有未参加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 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区内中 职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 型职业农民等人员均可以参加高考补报名。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 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针 对不同的报名对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对象为区内 所有符合我区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未参加 2019年普通高 考报名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 生及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
第二阶段报名对象为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第三阶段补报 名对象为 2019 年退役的军人。具体办法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另文通知,并向社会公布。

2.规范资格审核。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 业高中)毕业生及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须按照已公布 的高考报名要求提供材料审核,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会同自治区公 安厅指导各地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 员、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要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其中,退役 军人需提供退役证明,由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 份;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身份 界定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新型职业农民身份界定工作。 下岗失业人员须已在我区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或领取失业保 险,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的户籍必须为农村,须提供交纳城镇 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农民工也可提供其他任何外出务工经历材 料。

(四)做好多元化考试组织工作。
针对不同考生群体,科学设置不同类型考试形式,由招生院 校以自主招生的形式组织实施。其中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 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及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 按照"文化测试+技能考试"方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 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 取。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对于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广西农民 工技能大赛技能水平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 测试。鼓励招生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 考试负担。

(五)做好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所有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 报 4 所院校志愿。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 中)毕业生及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学生与退役军人、下岗 失业人员、农民工及新型职业农民执行不同录取规则。招生院校 要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 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根 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 月份以前录取的新 生,可在 2019 年秋季入学;10 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 2020 年春季入学。

(六)做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工作。
1.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招生院校须按照"标准不降、 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 实效性。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针对应届与非应 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 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
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 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 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 教学。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 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新增生源参与 1+X 证书制 度试点,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 业创业本领。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 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 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2.公办高职与民办高职联合培养学生模式。支持公办高职 学校帮扶民办高职学校,在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设备、实训基地、 教学技术等方面给予民办高职学校提供资源共享,共同确定人才 培养方案,共同组建师资团队,共同实施教育教学。公办与民办 高职联合培养的学生达到毕业条件,颁发民办高职学校毕业证 书,并由民办高职学校登陆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注册学历。 学生毕业证书可注明两校联合培养,学历注册时在备注栏标注 "与 xx 学校(公办高职学校名称)联合培养"字样。

3.中高职五年贯通培养模式。鼓励中高职学校联合开展五 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深入推进中职、高职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 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 学资源配置等七个方面的有机衔接,具体措施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加快发展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的意见》(桂教〔2012〕5号)执行。一是合作学校可采用 2+3 或 3+2 的培养模式,前两年 (2+3)或前三年(3+2)学籍为中职,在中职学校学习;后三年 (2+3)或后两年(3+2)学籍为高职,在高职院校学习。学生需 经考核合格后可转段学习高职课程。考核方式由高职学校自主确 定,允许学生在高职对口专业大类内调整所学专业。由高职与中 职学校协商一致,经高职、中职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自治区教 育厅审核同意后即可实施。高职学校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 师准入条件设定。经确认合作的中高职学校,将纳入我区职业院 校对口帮扶计划给予支持。二是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 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实行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前 3 年按中职学籍 收费和管理,后 2 年按高职学籍收费和管理。由高职学校颁发标 注"五年一贯制"的毕业证书。

4.高职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学生模式。一是订单式培养。校 企双方签订人才培养协议、共同参与、相互协作、优势互补,共 同制定培养计划、选拔在校学生、组织实施教学、开展实习实训、 进行考核上岗。二是学徒制培养。支持承担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 型学徒制试点学校在企业联合开展高职教育,推动学校招生与企 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 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明晰。校企共同研究专业设 置、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同开发教材、共 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训实习平台、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质 量标准。

5.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 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 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 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 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 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 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 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 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 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 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 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 2019 年高职扩招工作,切实 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 件,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统筹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具体分解 各项改革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有序推进;要加强对 高职扩招任务落实的督促检查,力求取得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
各高职院校要提前谋划,对本校的学位容量进行精确测算, 确保在新生入学前,有足够的宿舍床位,同时也要做好图书以及 —10— 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在招生计划公布后,各高职院校要制 定高职扩招工作时间表,尽快补齐短板。
(三)加强经费保障。
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 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 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 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 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加强师资保障。
要加大教师供给,补充引进新教师,聘请企业兼职教师。 公办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生师比和编制标 准,加强专任教师配备,合理使用好核定的编制和非实名控制数 来配齐配足扩招所需的专任教师,民办高职院校要按照国家和自 治区规定的生师比配齐配足扩招所需的专任教师。
(五)加强就业服务。
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 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 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

四、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教育厅承担高职扩招工作的牵头责任,做好摸清底数、制定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普通高中和中职 生源的宣传动员、研究进一步扩大招生相关举措等工作。加强与 退役军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 调,联合开展补报名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的资格审核工 作。
(二)自治区党委编办严格按照编制标准,核定自治区直属 公办高职院校人员编制(控制数),并指导各市做好相关工作, 解决高职扩招教师编制不足问题。
(三)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高职院校扩容相关建设项目的 审批和指导,及时下达建设计划。
(四)自治区财政厅统筹谋划高职扩招后涉及到的生均经 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相关政策的落实。
(五)自治区退役军人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 治区农业农村厅统筹全区各级退役军人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做好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 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情况摸底排查和统计、身份审核与界定、高 考报名系统重新开通前的组织报名及政策宣传、生源发动等工 作,做好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六)自治区公安厅统筹全区公安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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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西高职扩招2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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